各餐饮用气场所主要负责人、企事业单位食堂主要负责人:
为扎实推进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各级有关燃气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和省、市有关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工作的有关要求,现面向全区各餐饮用气场所及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燃气安全培训。
一、培训时间
3月1日-3月10日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一)培训方式
采取网络培训方式,3月1日起,您可通过登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网络学院网站(https://rq.sset.org.cn)或手机端微信关注“应急管理部干部培训学院”微信公众号(学习门户-城镇燃气网院)进行登录后开展学习。登录账号默认为手机号码,初始密码为“rq+手机号码”。
在登录后点击首页“全国城镇燃气领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班”图片进入培训班,点击“我要报名”即可开始在线观看录播课程和警示教育片。在右侧班级资料中可自行下载5个学习资料。
登录后在首页考试中心选择对应的考试题开始考试,每人有5次免费考试机会。
(二)培训内容
网站(公众号)中的必修内容及相关选修内容包括:
1.必修内容(共7节):《餐饮经营企业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规范》《餐饮经营企业管道燃气安全使用规范》《餐饮场所消防安全培训片》《湖北省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餐饮经营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常见风险点分析》《餐饮经营场所燃气使用消防安全和事故应急处置》《城镇燃气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选修内容(共6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习近平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领会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法规,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城镇燃气气瓶及燃气器具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燃气气瓶和燃气器具质量安全管控水平》《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培训完毕后需在考试中心完成相应考试。
三、有关要求
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在前期已将全区所有餐饮用气场所及企事业单位食堂主要负责人信息录入培训系统,请您高度重视,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及时进行培训考试,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完成培训学习的,需及时与联系人或社区网格员说明情况。
四、咨询答疑
如在操作及培训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咨询我们:
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区建设局联系人:解寰宇,联系电话:5629089;
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区商务局联系人:丁良琨,联系电话:5629315;
初村镇联系人:王文一,联系电话:5710293;
怡园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陈立斌,联系电话:5681996;
田和街道办事处联系人:王 峰,联系电话:5297289;
闫亦文,联系电话:525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