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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440C/2024-002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区党政办公室 组配分类 区党政办公室文件
成文日期 2024-04-29 有效性/截止日期:
主题分类: 发文字号:
关于印发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9 08: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高区党政办公室 字号:[ ]


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驻区各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现将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4429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威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高区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全区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专家作用,提高依法、科学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1.5 风险评估

威海电网以500220千伏电压等级构成威海区域主网架,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主要分为电力系统风险、城市生命线系统风险和社会民生系统风险三个方面。

1.5.1电力系统风险

1)自然灾害风险。台风(热带气旋)、雨雪冰冻、暴雨洪涝、强对流天气、地震、地质灾害等严重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电网遭受破坏或连锁跳闸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2)电网运行风险。电网重要设备故障,电力系统设计方面不足及电网保护装置、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的不确定性,电网控制、保护水平与电网安全运行要求难以实现有效匹配等因素,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外力破坏风险。蓄意人为因素、工程施工等外力破坏,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

1.5.2 城市生命线系统风险

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对城市交通、通信、供(排)水等与电力依赖性高、关联性大的生命线工程造成较大影响,易导致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1.5.3 社会民生系统风险

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对商业运营、金融证券、企业生产、教育、医院以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公众正常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1.6 分级标准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结合威海地区电网负荷整体水平,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

1.6.1 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全省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30%对全市电网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

1.6.2 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60%,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1.6.3 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造成全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1.6.4 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造成全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本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7 预案体系

高区大面积停电预案体系包括区级预案、有关成员单位预案、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本预案为区级预案。区内电网企业应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区内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应制定本企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或处置措施和“黑启动”方案,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或处置措施。区级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职责和行业风险管控需要,制定本领域应急预案或处置措施。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区管委成立高区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设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设在区经济发展局。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在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开展应对工作。

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全区应对工作。超出高区处置能力时,按程序报请市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

2.2 现场指挥机构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管委根据本预案及相关预案有关规定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3 电力企业指挥机构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国网威海供电公司高区供电中心负责电网抢修和恢复工作,并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电网调度工作。区内各发电企业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对处置工作。

2.4 重要电力用户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指挥机构

党政机关、军队、医疗、金融机构、工商贸等重要电力用户以及通信、供(排)水、供气、供热、加油(气)、污水处理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应对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相关设施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向区管委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2.5 专家组

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各电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

3 监测预警

3.1 风险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将大面积停电事件预防工作贯穿电网规划、建设、运维等各环节,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政府、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依法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加强自然灾害防治,预防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控制、减轻、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带来的危害及其负面影响。

电力企业要建立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调查与评估制度,落实电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风险区域的检查、监控,完善风险台账,提醒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加强重载输变电设备、重要输送通道巡视维护,防止重大电网事故发生。强化电网网络安全建设,防范网络攻击。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技术装备威胁感知和持续防御能力建设,完善涉及电网安全重要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监督机制。及时预警、防范通过篡改或破坏控制指令、交易信息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行为。

3.2 监测

电力企业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区经济发展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中心、公安局高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电力企业通过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及时将监测到的信息报送至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对报送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研判,预测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并按照程序及时发布预警。

3.3 预警

3.3.1 预警分级

根据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因素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发展态势和危害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区级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级、级、级和,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应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级别确定方式:

1)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发布可能导致高区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或影响高区电网安全运行的预警。

2)经综合分析研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分别对应级、级、级、级预警。

3)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可能引发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确定全区预警等级。

3.3.2 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应第一时间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预防措施和发布范围等,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级、级、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警,由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电力企业及相关部门分析评估结果,决定预警范围并发布。级预警由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

预警内容包括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起始时间、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影响范围、预防措施、警示事项、发布范围和发布机关等。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对特殊地区、特殊人群等要有针对性通知。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相关部门、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向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单位反馈接收结果及行动方案。

3.3.3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预警级别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措施:

1)蓝色、黄色预警

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相应级别预警响应;

增加观测频次,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加强预警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及时进行信息分析,预测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级别;

视情况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区经济发展局、电力企业等有关部门单位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电力企业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视情况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重要电力用户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保安措施准备;

组织对重点防控部位安全隐患、应对措施准备等多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必要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2)橙色、红色预警

组织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视情况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必要时集结有关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做好协同处置的准备;

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保障交通、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做好舆论引导;

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3.3.4 预警调整和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需要调整预警级别或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调整、谁解除”的原则,调整或解除预警,适时调整或终止相关措施。如直接进入应急响应状态,预警自动解除。

4 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1)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高区供电中心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影响用户数、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1小时内通过书面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和威海供电公司报告。

2)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时限、程序和要求,将有关情况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市政府和市发改委报告。

3)区管委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4)对初判为较大以上级别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区管委按照规定立即向市政府报告。

4.2 分级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事发单位等,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等级、处置难度和可能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发生在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区级层面应急响应设定为级、级、级和4个等级,分别对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4.2.1 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大面积停电专项指挥部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召开小组成员和专家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协调应对工作,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政府及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视情况提出支援请求。必要时,在市政府工作组指导、协调、支持下,或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4.2.2 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大面积停电专项指挥部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召开小组成员和专家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协调应对工作,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政府及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必要时,在市政府工作组指导、协调、支持下,或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4.2.3 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大面积停电专项指挥部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召开小组成员和专家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协调应对工作,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有关部门。

4.2.4 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启动级应急响应,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必要时成立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对于未达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停电事件,区管委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3 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要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和影响。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高区供电中心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及重要设施、场所提供必要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设备运行。

2)防范和处置次生衍生事故

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医疗、金融机构、工商贸等重要电力用户和交通、通信、供(排)水、供气、供气、供热、加油(气)、污水处理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或采取非电保安措施,及时启动相应停电事件应急响应,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各类人员聚集场所停电后要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确保人身安全。应急、消防等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火灾、爆炸等事件,解救被困人员。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扑灭各类火灾,解救被困人员,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供水企业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需求。相关部门、企业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用热。组织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应急调配、生产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协调做好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4)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局高区分局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巡逻,及时疏散人群,解救被困人员,确保人身安全。交警二大队、交警四大队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障应急救援车辆通行。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加强信息发布

区党政办公室等部门及国网威海供电公司高区供电中心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媒体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6)组织事态评估

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7通力合作

区经济发展局、电力企业要加强与相邻区域交流合作,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政企之间应急管理合作联动机制,为应对区域性大面积停电事件提供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置保障。

4.4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 后期处置

5.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原因和经过、事件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影响、事件处置过程、经验教训以及改进建议等。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5.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之后,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开展事件调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5.3 善后处置

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相关电力企业根据相关规划做好本区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6 保障措施

6.1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应急抢修专业队伍,加强设备运维和应急抢修技能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区管委根据需要组织动员交通、通信、供(排)水、供气、供热、加油(气)、污水处理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专业应急队伍、重要电力用户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区应急管理中心、公安局高区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区经济发展局牵头,区财政金融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公安局高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卫健高区管理办公室等部门配合,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储备调拨、紧急生产和紧急配送,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区相关部门及联通高区分公司、移动高区分公司、电信高区分公司等通信运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应急发电设备和应急通信设备,形成必要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警二大队、交警四大队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4 技术保障

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应为电力企业提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地质、地震、森林防火等服务。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6.5 应急电源保障

电力企业充分考虑电源、电网规划布局,保障全区电网“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配备适量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 资金保障

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金融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相关电力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6.7 宣教、培训和演练

6.7.1 宣传教育

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各成员单位及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宣传力度,增强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6.7.2 培训

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应定期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业务培训。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加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和救援技能培训,开展技术交流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6.7.3 演练

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每2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建立健全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以及社会公众之间应急协同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根据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本单位应急演练。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重要电力用户: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城市生命线工程:指维持城市生存功能系统和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工程,主要包括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排)水供电供气等工程系统。部分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是重要电力用户。

7.2 预案评估、修订与备案

1)本预案发布后,区经济发展局适时组织评估,分析评价预案内容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预案中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3)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电力企业结合实际,制修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支撑预案)。各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应制定突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管理要求进行备案。

7.3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区经济发展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

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附件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一、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管委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区经济发展局、威海供电公司高区供电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区党政办公室、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金融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发展中心区应急管理中心、市公安局高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卫健高区管理办公室、高区供电中心、交警二大队、交警四大队、高区供水公司、市区热电分公司、初村热电分公司、威海移动公司高区分公司、威海联通公司高区分公司、威海电信公司高区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增加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以及相关电力企业负责人作为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会商、研判和综合评估,研究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可靠有序供应等重要事项,研究制定重大应急决策,部署应对工作;

2.统一指挥、协调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抢修恢复电网、防范次生衍生事故、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挥其他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宣布进入和解除大面积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

4.视情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开展应对工作,组织开展事件调查;

5.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6.及时向市政府工作组或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市发改委报告相关情况,视情提出支援请求。

二、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职责

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设在区经济发展局,主任由区经济发展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1.督促落实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2.密切跟踪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掌握并报告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3.协调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4.按照授权协助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应对工

;

5.建立电力生产应急处置专家库,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抽调有关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级别、危害和影响程度及上级要求,派出现场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上级以及区管委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促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

2.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基本情况、造成损失和影响情况、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事件应对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3.对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4.赴现场指导开展事件应对工作;

5.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协调指导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7.及时向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四、工作组分组和成员单位职责

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和职责分工

现场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电力恢复组。由区经济发展局牵头, 区应急管理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威海供电公司高区供电中心、市区热电分公司、初村热电分公司等部门、单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单位及人员。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临时供电保障;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抢修恢复;核实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指导制定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组织电力恢复组相关专家及时到场,为应对处置提供决策咨询、技术咨询和建议。

2.新闻宣传组。由区党政办公室牵头,区经济发展局、市公安局高区分局、高区供电中心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综合保障组。由区经济发展局牵头,区财政金融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中心、公安局高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卫健高区管理办公室、高区供电中心、威海移动公司高区分公司、威海联通公司高区分公司、威海电信公司分公司、高区供水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加油、污水处理等城市生命线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4.社会稳定组。由公安局高区分局牵头, 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中心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严格治安管控;推进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市场价格监管,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警戒,维护社会稳定。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党政办公室:根据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安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确定宣传口径,组织新闻媒体播发相关信息;根据事件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召开现场新闻发布会;加强宣传报道指导和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区经济发展局:组织、召集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办公室成员会议;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向区大面

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组织研判事件态势,按程序向社会发布预警,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协调电力资源紧急调配,组织电力企业开展电力抢修恢复;协调其他部门、单位及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开展应对处置;为指定新闻媒体提供事故发布信息;强化电力企业应急工作监管;派员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

区财政金融局:组织协调应由政府承担的电力应急抢修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加强应急资金使用监管。

区建设局:组织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市政照明、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区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市场供应。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区农业发展中心:负责水情、旱情监测和防汛抢险技术支撑。

区应急管理中心: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所属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救援;对地震灾害进行监测。

公安高区分局:协助做好事件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由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和预警预报,为恢复重建提供用地支持。

卫健高区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工作,重点指导当地医疗机构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和停电应急预案。

高区供电中心:在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威海供电公司领导下,具体实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交警二大队、交警四大队: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进行。

高区供水公司:负责供水、污水收集和处理工作。

市区热电分公司、初村热电分公司:根据电力调度机构指令,恢复停运或备用机组并网运行,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

威海移动公司高区分公司、威海联通公司高区分公司、威海电信公司高区分公司: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中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抢险救援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工作,完成区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威高党政办发〔2024〕9号:关于印发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1).docx

威高党政办发〔2024〕9号:关于印发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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