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劳动监察接诉到劳动仲裁调解结案,用时仅36小时,一起欠薪案在区人社中心得到妥善解决。
6月24日一上班,几位面带焦虑的群众走进区人社中心劳动监察科,说“饭店关门了,老板不给发工资。”监察员一边安抚群众情绪,一边了解基本情况。原来,几位群众先前在一家饭店打工,因经营不善,饭店刚开业40多天就倒闭了,工人没有拿到工资,老板声称等饭店兑出去就给工人发工资。担心老板的承诺没有保障,他们更信赖劳动监察部门。
监察员当场电话沟通饭店老板核实具体情况。在证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后,监察员向老板宣贯了法律规定,并要求老板确定支付工资的最后日期。老板表示无法确定后,监察员晓以利害,告知执法的严肃性,建议通过劳动仲裁调解的方式解决,既给饭店留出筹措资金的时间,又让劳动者有保障,并约定第二天到劳动行政部门,由监察和仲裁联合进行调解。
6月25日,几位讨薪群众如约到来,然而欠薪的饭店老板迟迟没有出现。监察员与饭店老板取得联系后,再三陈说利害,如不参加调解,劳动监察执法将依法立案查处,可能面临罚款和惩戒。临近中午,饭店的委托代理人来到现场,在仲裁人员的引导和说理下,双方充分表达诉求、交换意见。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深入调解,欠薪方同意在规定期限内将欠薪六万余元支付到位,仲裁部门出具了调解决定书当场送达双方当事人,讨薪群众的利益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