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支农惠农政策,为了减少自然灾害给您造成的损失,高区实施了政策性苹果保险。为了您能参加农业保险,国家、省、市、区承担了大部分的保费,您只要拿出很少的钱参加农业保险,就能解决农业生产的后顾之忧,一旦发生了自然灾害,遭受了损失,您就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帮助恢复生产生活。
一、承保标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苹果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统称“保险苹果”),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苹果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一)种植地块应位于当地洪水警戒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区、非行洪区、非泄洪区内;
(二)种植地块应整地连片,且能够清晰确定地块界限或标明具体位置;
(三)苹果品种是经当地推广成熟的优质高产品种,且处于盛果期;
(四)苹果树种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技术管理和规范标准要求。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苹果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暴雨、洪涝(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雹灾、低温冻害、热害等自然灾害;
(二)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和火灾等地质灾害和意外事故。
三、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管理不善;
(二) 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三)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主义活动;
(四)鸟啄、人为因素或病虫害;
(五)技术管理不当造成的果品登记下降以及农药、化肥残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使用不当;
(六)生长期间内的自然落花、落果。
(七)一切间接损失和费用。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四、保险期间
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期间自苹果花期至采收期,最晚结束时间不超过 11月 30 日,具体以保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五、保险金额
保险苹果的每亩保险金额4000元,保险费200元。
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
保险面积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收费标准:保费由农户自行承担40%。中央财政补贴25%、省级财政补贴15%、市级财政补贴10%、县级财政补贴10%。
六、赔偿处理
保险苹果从开花到采收期间,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损失后,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1.全部损失:保险苹果损失率在80%(含)以上应视为全部损失,按每亩保险金额进行赔付,赔付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赔偿金额= 单位面积保险金额(元/亩)x损失面积(亩)
2. 部分损失:保险苹果损失程度在5%(含)以下时,不予赔付;损失程度超过5%时,其超过的部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损失程度进行赔付。
赔偿金额= 单位面积保险金额(元/亩)x损失面积(亩) x(损失程度-5%)
部分损失赔付后,保险单继续有效,其有效保险金额是原保险金额扣除赔付金额后的余额。
已采摘部分果品的果园,在计算赔款时按照采摘数量占采摘期总产量的比例相应扣除。已采摘完毕的果园,保险责任终止。
七、出险报案
被保险人第一时间拨打95518通知人保财险公司;如火灾事故通过119向消防部门报案,同时向人保财险公司报案。
八、书面索赔单证
1、保险单(正本、分户清单、索赔申请书和损失清单);2、身份证复印件;3、有关部门的证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九、服务及监督电话
农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5629161
人保财险监督电话:5685721
人保财险服务电话:18660336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