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支农惠农政策,为了减少自然灾害给您造成的损失,高区实施了政策性温室大棚保险。为了您能参加农业保险,国家、省、市、区承担了大部分的保费,您只要拿出很少的钱参加农业保险,就能解决农业生产的后顾之忧,一旦发生了自然灾害,遭受了损失,您就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帮助恢复生产生活。
一、承保标的
承保标的为符合标准的温室大棚设施及棚内作物。
目前可承保的温室大棚分为两种:
一是日光温室大棚:日光温室要求带墙体,建造应符合《全省蔬菜日光温室建造技术意见》(鲁农种植字〔2011〕13号)文件要求,土墙或砖混钢结构。
二是大拱棚:大拱棚只承保钢架大拱棚,必须为全钢架结构。简易大棚不在承保标的范围内。
注意:温室大棚应位于当地洪水警戒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单个棚内面积不小于1亩,且投保时正常使用。
二、适用条款
适用条款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地方财政补贴型温室大棚及棚内作物保险条款》,险种代码8TY。本条款为政策性保险条款。
三、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限内,由于风灾、雹灾、洪涝、雪灾、火灾、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原因造成保险温室大棚设施及棚内作物损失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四、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一年(作物以实际生长期为准)。具体起止日期以保险合同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各地可以根据生产情况投保。期满续保需另办保险手续。
五、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保险金额:根据棚体建造成本和折旧情况、棚内作物品种等因素,采取分项分档方式确定保险金额及保费,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确定。
严格按照温室大棚所属类型对应费率使用,不得私自调整费率,不得使用不符合承保大棚类型的对应费率。
温室大棚保险分档分项保险金额、标准保险费对照表
(含墙体棚架,按棚内面积1亩计算)单位:元/亩
类别 | 分项标的 | 单位保险金额(元/亩,可选) | 费率% | 单位标准保险费 | ||||||
一档 | 二档 | 三档 | 四档 | 一档 | 二档 | 三档 | 四档 | |||
日光温室 | 墙体棚架 | 10000 | 20000 | 30000 | 40000 | 0.1% | 10 | 20 | 30 | 40 |
保温被 | 4000 | 6000 | 7000 | 9000 | 3% | 120 | 180 | 210 | 270 | |
棚膜 | 1000 | 2000 | 2000 | 2000 | 4% | 40 | 80 | 80 | 80 | |
棚内作物 | 3000 | 5000 | 7000 | 9000 | 2% | 60 | 100 | 140 | 180 | |
合 计 | 18000 | 33000 | 46000 | 60000 | 230 | 380 | 460 | 570 | ||
钢架大拱棚 | 大棚钢架 | 6000 | 10000 | 16000 | 16000 | 0.5% | 30 | 50 | 80 | 80 |
棚膜 | 1600 | 2000 | 2000 | 2000 | 5% | 80 | 100 | 100 | 100 | |
棚内作物 | 2000 | 3000 | 4000 | 5000 | 6% | 120 | 180 | 240 | 300 | |
保温被 | 7000 | 1% | 70 | |||||||
合 计 | 9600 | 15000 | 22000 | 30000 | 230 | 330 | 420 | 550 |
(注:保温被保险金额中含保温被覆膜,但覆膜不单独出险)
分档选择原则:
1.对温室大棚设施保险金额分档的选择,大体按照不超过建造成本的80%确定,墙体钢架已使用10年(含)以上的,不超过建造成本的50%。投保时,按温室大棚总体情况选择不同标准的保险金额,并缴纳对应的分档保险费。
日光温室墙体棚架包含土墙(砖墙,含侧墙)、后坡、后墙帽、前后墙保温、拱架、立柱、脊柱、横梁、横拉筋;钢架大拱棚棚架包含拱架、立柱、地锚石。
2.若日光温室、大拱棚生产周期内不同茬口种植的作物品种不同,可根据生产周期内所种植作物,合理选择适合的保险金额。
3.温室大棚保险费费实行无赔款优待政策,即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第二年继续投保同档次标准的内容,第二年起按标准保费的80%缴纳保费。
六、保费补贴
本保险为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情况如下:(单位:元/亩)
日光温室 | 大拱棚 | ||||||||
险种 | 保额 | 总保险费 | 农户自缴40% | 政府补贴60%(中央25%、省10%、市县25%) | 险种 | 保额 | 总保险费 | 农户自缴40% | 政府补贴60%(中央25%、省10%、市县25%) |
第一档 | 18000 | 230 | 92 | 138 | 第一档 | 9600 | 230 | 92 | 138 |
第二档 | 33000 | 380 | 152 | 228 | 第二档 | 15000 | 330 | 132 | 198 |
第三档 | 46000 | 460 | 184 | 276 | 第三档 | 22000 | 420 | 168 | 252 |
第四档 | 60000 | 570 | 228 | 342 | 第四档 | 30000 | 550 | 220 | 330 |
七、承保要求
(一)所有温室大棚保险均需逐棚验标后挂锁承保,要求拍照验标(远近景、每个分项标的都需拍摄存档),验标照片要体现出棚体结构、棚内棚外的情况(是否存在已出险后承保)、挂锁的情况等。
每个棚悬挂编码锁并提供锁号清单、地理位置图或鱼鳞图,标注经纬度、四至等信息。
在灾害的多发期,要求提供近期的验标照片,尽可能当天验标当天出单,避免验标后天气变化,再重新验标。严禁重复使用或串用验标照片,保险机构逐步在系统中开通重复照片校验功能。
承保大棚保险时需在特别约定中注明每个保险温室大棚的投保面积,要和安全锁一一对应。
(二)除钢架拱棚外,其余拱棚不予承保。
(三)除固定在棚体上的棚膜外,严禁承保其他棚体外附属的季节性或阶段性使用的棚膜。超过正常使用期限的棚膜和已经老化破损的棚膜不能承保。
(四)承保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户主的身份证号;2、户主联系电话;3、户主银行卡号; 4、承保亩数; 5、户主身份证及银行卡(折)复印件。
八、赔偿处理
温室大棚和棚内作物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因火灾发生的损失设置30%的免赔率。
(二)温室大棚设施。其中,大棚棚膜、保温被覆膜按每月折旧8%的比例折算损失。
1.全部损失: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整体失去修复价值,视为全部损失。发生全部损失时,最高赔偿金额以各分项保险金额为限。
2.部分损失:发生部分损失时,根据各分项保险金额的损失程度单独计算赔偿,最高以各分项保险金额为限。
分项赔款金额=分项保险金额×损失率×受损面积×(1-折旧比例)
(三)棚内作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损失率由农业农村部门农业专家组实际测产确定。
采收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能认定的参照同地段、同期、同作物采收情况协商确定。
棚内作物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多次发生部分损失时,发生最新一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灾害时的实际有效保险金额,为当期有效保险金额扣除以前各次赔偿金额后的余额,每次赔付后应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注明已赔偿金额。若多次赔偿金额累计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最高保险金额时,棚内作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采收作物不同生长期赔偿比例表
生长期 | 苗期 | 采收前期(未采收) | 采收期 | 采收率 |
每亩最高保险金额 | 50% (含) | 50%-90% (含) | 90%-100% 减去采收率 | 多次采收的作物综合计算采收率 |
九、出险报案
被保险人第一时间拨打95518通知人保财险公司;如火灾事故通过119向消防部门报案,同时向人保财险公司报案。
十、书面索赔单证
1、保险单(正本、分户清单、索赔申请书和损失清单);2、身份证复印件;3、有关部门的证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十一、服务及监督电话
农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5629161
人保财险监督电话:5685721
人保财险服务电话:18660336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