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机关职能
联系电话 | 0631-5629957 | 电子邮箱 | gqshsyj@wh.shandong.cn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 ||
办公地址 | 威海市高区文化西路288号 | ||
机关职能 |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区划地名、儿童福利保障等相关业务工作。 (二)指导和管理文化、文物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落实文化惠民工程;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统筹推进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贯彻落实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统筹旅游产业规划发展并组织实施;负责旅行社审核监管,协助做好A级景区、星级酒店、星级民宿等旅游企业管理。 (四)负责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扶持、优抚褒扬、权益维护和帮扶援助以及双拥共建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党管武装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组织开展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和国防教育工作;协助军队做好军事设施和国防工程保护工作。 (六)研究、拟定和实施高区慈善、残联工作计划,对相关业务进行指导与管理;负责开展残疾人就业、康复、救助、维权等各项工作。发展慈善事业,筹集慈善资金,开展扶危济困,紧急募捐等相关业务工作。 (七)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贯彻落实有关养老服务政策;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协调做好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负责养老机构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镇、街道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九)承担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救援工作。 (十)组织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 (十一)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十二)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参与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十三)负责全区中医药工作,开展中医药工作调查研究,组织落实中医药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十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教育体育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十五)研究提出全区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措施和发展规划,指导并协调实施。 (十六)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维护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教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十八)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测全区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教育体育援助和教育体育合作项目;负责全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十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学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教师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教师奖励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各类教育教学改革。 (二十)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各直属单位、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管理与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做好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工作。 (二十一)规划、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研究提出中小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二)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信息的统计、分析;负责全区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工作。 (二十三)负责组织区级体育活动,组织参加、承办、举办区级及以上赛事;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各类体育健身活动;负责联系区老年体协工作,指导体育协会开展工作。 (二十四)负责教育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负责学生在校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校舍危房改造工作。依法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五)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 |||||
内设机构名称 | 综合科 | ||||
负责人 | 孙文礼 | 办公电话 | 0631-5629957 | ||
机 构 职 责
| 1.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人事、党建、文电、会务、信息、宣传、保密等工作。 3.负责目标责任制考核及调度推进工作。 4.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5.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6.负责财务相关工作。 7.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内设机构名称 | 民政科 | ||||
负责人 | 于玲 | 办公电话 | 0631-5629710 | ||
机 构 职 责
| 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在本区登记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3.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督导镇(街道)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 4.负责平安边界和界桩维护工作;负责全区道路命名工作。 5.督导镇(街道)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6.落实儿童福利,实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孤困儿童保障政策。 | ||||
内设机构名称 | 文化科 | ||||
负责人 | 丛洋 | 办公电话 | 0631-5629082 | ||
机 构 职 责
| 1.贯彻党的文艺工作方针和政策,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出各门类的优秀作品和人才,繁荣文艺创作。统筹指导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镇街综合文化站、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文化站评估定级等工作;指导全区城市书房、乡村书房的建设和管理;统筹社会资源,指导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开展区级文化公益创投,指导镇街开展文化公益创投。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等公益性群众文化展示活动。 2.负责全区文化艺术人才工作,组织参加各类各级人才称号评定的预审、申报、管理等工作。 3.负责“山东手造”“黄河大集”等方面工作;负责申报各级各类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4.负责文物方面的工作,开展文物日常管理、保护、利用、宣传等;负责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 5.指导全区应急广播工程建设。 6.负责网吧、歌舞娱乐、剧本杀等文化娱乐场所的日常管理。 7.负责全区文化市场业务监管,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协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进行执法处置。 8.协助做好营业性演出审批工作,做好演出内容审核等工作,配合做好大型营业性演出风险评估研判工作。 9.配合做好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中教师资质审核、现场勘验选址等工作;做好已审批登记艺术类培训机构的日常业务监管。 10.协助做好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审批登记中听证会、现场勘验等环节的工作。 11.负责各类文化娱乐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2.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单位的评审与认定工作。 13.组织、辅导和研究基层群众文艺创作,开展公益培训班,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辅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开展总分馆建设,指导下级文化馆(站)的群众文化业务工作,为下一级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培训基层文化人才队伍,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 14.负责各协会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的联络、协调、服务和指导工作。 | ||||
内设机构名称 | 旅游业管理科 | ||||
负责人 | 左玉健 | 办公电话 | 0631-3919685 | ||
机 构 职 责 | 1.贯彻落实上级旅游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旅游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 2.组织开展全区旅游产业整体形象宣传策划和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旅游市场产品的开发、营销工作。 3.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路线的规划开发;指导旅游产业化发展,培育壮大旅游景点、旅行社等旅游市场主体。 4.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监督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经营和服务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旅行社安全生产,指导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旅游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区内A级景区、星级饭店、星级民宿的等级评定和旅行社设立等初审、上报工作。 6.依法申请做好导游证核发和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许可工作。 7.指导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 ||||
内设机构名称 | 退役军人工作科 | ||||
负责人 | 李超 | 办公电话 | 0631-5668689 | ||
机 构 职 责
| 1.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2.负责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3.组织落实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属优待、抚恤、走访慰问等工作。 4.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受理、申报革命烈士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5.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 ||||
内设机构名称 | 武装办公室 | ||||
负责人 | 曲峰 | 办公电话 | 0631-5629087 | ||
机 构 职 责
| 1.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党管武装工作。 2.牵头组织开展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组织开展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开展全区预备役工作。 3.战时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兵员动员、支援保障作战和保卫后方等任务。 4.协助军队做好军事设施和国防工程保护工作。 | ||||
内设机构名称 | 慈善总会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红十字会办公室) | ||||
负责人 | 刘海云 | 办公电话 | 0631-5629050 | ||
机 构 职 责
| 1.宣传残疾人事业,研究、拟定和实施高区残疾人工作计划,对相关业务进行指导与管理;负责开展残疾人就业、康复、救助、维权等各项工作,为残疾人服务。 2.编制高区慈善总会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慈善组织网络建设;广泛宣传慈善文化,增强全民的慈善意识;组织实施全区慈善募捐活动,开展对内、对外赈灾等紧急募捐;开展全区大病救助、血友病救助等社会救助活动。 3.承担上级残联、慈善总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内设机构名称 | 养老服务科 | ||||
负责人 | 吴汉明 | 办公电话 | 0631-5629053 | ||
机 构 职 责
| 1.负责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贯彻落实有关养老服务政策。 2.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研究拟定老龄工作计划。 3.协调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指导镇(街道)落实高龄津贴政策。 4.负责养老机构备案、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5.鼓励、指导社会力量兴办老年人福利设施建设。 6.指导镇(街道)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实相关服务标准要求。 7.指导镇(街道)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运营。 | ||||
内设机构名称 | 基层卫生与深化医改科 | ||||
负责人 | 黄洁 | 办公电话 | 0631-5620208 | ||
机 构 职 责
| 1.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短缺药品预警监测及供应保障政策等工作。 3.负责公办基层医疗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职称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4.落实市卫健委财审科部署的各项任务及乡村振兴工作。 5.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工作。 | ||||
内设机构名称 | 卫生应急与疾病预防科 | ||||
负责人 | 李进 | 办公电话 | 0631-5620509 | ||
机 构 职 责
| 1.承担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救援工作。 2.组织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 3.负责卫生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 4.贯彻执行爱国卫生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5.结合健康日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 ||||
内设机构名称 | 医政法规监督科 | ||||
负责人 | 王纳新 | 办公电话 | 0631-5629030 | ||
机 构 职 责
| 1.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2.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3.承担区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日常监督工作。 4.承担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5.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6.组织实施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 7.负责卫生相关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无偿献血工作。 9.负责全区红十字会相关工作。 | ||||
内设机构名称 | 中医药与妇幼家庭科 | ||||
负责人 | 徐军丽 | 办公电话 | 0631-5621991 | ||
机 构 职 责
| 1.负责开展中医药工作调查研究,组织落实中医药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参与中医药相关医改工作。推动中医药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组织推进全区中医药法制建设,推动贯彻落实上级中医药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全区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注册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工作。 2.负责促进中医药理论方法的传承、发展和创新。指导中医药技术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推进中医药经典研究,促进中医药知识推广应用。负责中医药科技创新、科研项目管理以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指导中医药科教协同,推进中医药科研条件、能力建设。负责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等。 3.参与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实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区健康产业项目,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承担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工作,推动中医药文化和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4.指导全区优生优育工作,落实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5.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工作。 6.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参与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7.贯彻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8.指导开展全区托育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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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教育综合协调科(督导室) | ||||
负责人 | 姜霞 | 办公电话 | 0631-5629072 | ||
机 构 职 责
| 1.负责公文、档案、保密、信息、宣传、考核、督查、行政接待及后勤服务工作。 2.拟订全区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总体规划,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与审核工作。 3.负责帮扶村居、工会、妇女管理工作,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4.组织进行教育督导,制定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对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管委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5.负责热线转办、营商环境、教育调研等工作。 | ||||
内设机构名称 | 教育组织人事科 | ||||
负责人 | 吴冬丽 | 办公电话 | 0631-5667955 | ||
机 构 职 责
| 1.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 | ||||
内设机构名称 | 教育财审基建科 | ||||
负责人 | 汤松柏 | 办公电话 | 0631-5629160 | ||
机 构 职 责
| 1.负责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2.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管理及监督使用工作。 3.负责教育系统预决算编制与公开、教育事业统计及经费统计等报表填报及汇总工作。 4.负责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建设、预算项目绩效管理等工作。 5.负责规范管理教育收费、校服招标采购、设施设备采购、资产管理与处置等工作。 6.负责学生资助管理、生源地高校助学贷款办理、教育系统“爱心一日捐”活动的组织及资助发放等工作。 7.负责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的规划与设计、校舍维护管理、校舍档案管理等工作。 | ||||
内设机构名称 | 基础教育科 | ||||
负责人 | 邹壬笑 | 办公电话 | 0631-5629081 | ||
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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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2.指导全区中小学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科技教育、校内活动、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工作。 3.负责拟定全区中小学招生意见,并监督指导全区中小学校的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和转学工作。 4.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 6.指导普通中小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 7.落实国家、省、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要求,指导学校相关课程建设与实施。 8.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有关工作。 9.负责拟定全区课后服务政策,并监督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开展工作日课后服务和寒暑假托管服务工作。 | ||||
内设机构名称 | 教育综合治理科 | ||||
负责人 | 聂壮 | 办公电话 | 0631-5629008 | ||
机 构 职 责
| 1.负责全区校园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检查督促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牵头负责教育信访维稳工作。 3.负责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科类科技类民办教育培训学校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与学生管理、学籍管理与注册、毕业证书验印等工作。 | ||||
内设机构名称 | 体育科(学校体育卫生科) | ||||
负责人 | 毕启新 | 办公电话 | 0631-5628057 | ||
机 构 职 责
| 1.负责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工作,参与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全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调查和监测工作,做好国家和省级体卫综合信息管理和评价工作。协调做好拟订改善学生体质的相关政策。 3.负责组织开展学生体育竞赛展演活动,协调推广学生普及性体育特色项目。指导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学校军训工作。 4.负责协调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区级体育社团和各类体育俱乐部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区级优秀运动队参加省市级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协调区内承办的国际、全国性和全省性竞技体育赛事。组织协调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督导区级青少年单项体育竞赛。 6.负责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统计工作,围绕体育产业打造知名赛事品牌,推动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 ||||
内设机构名称 | 学前教育科(学校艺术科) | ||||
负责人 | 李雪梅 | 办公电话 | 0631-5629036 | ||
机 构 职 责
| 1.负责全区学前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 2.拟订全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幼儿园办园标准,指导监督办园行为。 4.会同有关部门开展0至6岁婴幼儿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工作。 5.指导全区学校艺术工作,参与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6.协调做好拟订提高艺术素养的相关政策。 7.组织开展指导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协调推广学生艺术特色项目。 | ||||
内设机构名称 | 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 ||||
负责人 | 刘宏波 | 办公电话 | 0631-5667978 | ||
机 构 职 责
| 1.承担教育科学研究规划拟定及实施工作。 2.承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教学研究、服务指导、成果推广工作。 3.承担骨干教师与教育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工作;承担教学业务和教师专业称号评选的事务性工作。 4.承担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协助市招生考试院完成学业水平考试及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相关工作。 5.承担教育信息化的研究指导和教育技术装备的评估服务工作。 6.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