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征预公告〔 2025 〕2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 公共利益需要,经威海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地块 1-2 征收土地 目的为由政府组织 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范围
地块 1:四至范围文化西路东、营 口路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峰西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 2:四至范围文化西路西、涝台河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峰西股份经济合作社、 西涝台股份经济合作社。
(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件)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2025 年 4 月 17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不少于 10 个工作 日 )。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威海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 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 果予以确认。不能参加现场调查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参加现场调查且未委托他人代理, 经通知仍不到场的,或者参加现场调查但不签字确认的,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现场调查结果, 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本机关将视情组织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本机关将充分听取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 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 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威海火炬高技术开发区管 委会门户网站以及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同时予以发布。公告 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向本机关及时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联系人 :刘岩峰;电话 :0631-5173091;联系地址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化中路 99 号 )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