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旅游市场环境,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行为,杜绝强制消费现象,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威海高区社会事业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此类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导游乱象方面
1.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涂改、冒用、租赁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规行为;
2.导游服务态度恶劣,甚至对游客进行言语侮辱的行为;
3.旅行社或导游在广告宣传中夸大旅游服务内容和质量,虚假承诺旅游行程安排;
4.旅行社对景点、住宿、餐饮等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游客报名参团;
5.讲解词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语。
(二)强制消费方面
1.在旅游合同中有表述含糊不清、价目不明确,以及条款中的强制消费暗示;
2.合同行程与实际行程不匹配或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购物、捆绑销售景区联票、自费项目)等欺骗消费者行为。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为方便广大市民和游客积极反应旅游市场中的不法行为,我们特设立以下举报电话:0631-5629127。
欢迎大家在发现上述不法行为时,及时进行投诉和举报。我们将对每一条举报信息进行认真核查,有必要时移交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并联合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调查。被查实的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行为,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我们也将加强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其他事项
举报人在提供线索时,请尽量详细说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单位及人员具体情况等详细信息,应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希望我区旅行社及A级景区、游客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威海高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