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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科

负责人:连菁

办公电话:0631-5668081

机构职责:

1.负责指导镇、街道物业服务行业管理、考核和信用体系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2.配合负责市级物业主管部门做好物业服务市场管理工作,办理住宅项目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承接查验等工作。

3.负责住宅项目物业服务用房等综合验收工作。

4.负责住宅项目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

5.指导镇街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备案工作。

6.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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