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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畜牧管理科)

负责人:胡文波

办公电话:0631-5629811

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农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拟定全区农业、农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研究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政策,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组织、指导全区农业产业化建设,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资源优化配置;指导农业信息体系和市场建设;组织、指导全区农业救灾工作。

5.组织、协调农业行政执法,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全区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的监管。

6.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机牌照和驾驶操作人员考核、检验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畜牧业产业化建设;负责全区兽药、兽医、饲料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8.组织、监督全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控制疫情并组织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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