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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渔业科(渔船渔港管理科)

负责人:李延勇

办公电话:0631-5629586

责:

1.贯彻执行海洋与渔业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有关规范性文件。

2.组织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3.指导水产健康养殖、海洋牧场建设等,承担渔业苗种监督管理和增殖放流工作,负责渔业项目审核、申报及项目管理工作。

4.依法行使渔业船舶、渔港监督管理,承担涉韩入渔、远洋渔船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渔业船员证件管理等工作。

5.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监督管理渔业捕捞生产相关工作,负责禁渔期、禁渔区、保护区、渔业水域污染等渔业资源保护制度的实施,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6.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涉渔应急救援,开展渔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承担渔业船舶船位监控预警,渔业无线电通信系统建设、维护。

7.负责联系对接渔业、海岸、海事、海警等执法部门,做好配合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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