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刘洪涛
办公电话:0631-6087960
机构职责:
1.负责全区管辖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加强海域、海岛、岸线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亲海巡查和纠纷处置。监督管理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承担用海、用岛的审核、转报工作。组织实施海域、海岛、海岸线修复工程,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防灾工作。按照要求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2.负责海洋产业发展,产业布局和海洋资源高效利用规划,落实海洋生物制品与健康食品、海工装备、海洋新材料、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资源等新兴产业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海洋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海洋强市重大项目,督促落实海洋强市建设行动方案。
3.负责海洋产业项目的立项审核、申报及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综合监测、统计核算和信息发布,负责海洋经济发展监督考核工作。
4.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和海洋新兴事业发展。协调解决引进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建设海洋强市储备人才智力资源,组织申报海洋领域各级各类人才工程。
5.承担区海上安全工作专班工作职责。牵头负责全区海上安全工作,对接市海上安全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