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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法规监督科

负责人:王纳新

办公电话:0631-5629030

机构职责:

1.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2.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3.承担区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日常监督工作。

4.承担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5.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6.组织实施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

7.负责卫生相关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无偿献血工作。

9.负责全区红十字会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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