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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与深化医改科

负责人:黄洁

办公电话:0631-5620208

机构职责:

1.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短缺药品预警监测及供应保障政策等工作。

3.负责公办基层医疗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职称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4.落实市卫健委财审科部署的各项任务及乡村振兴工作。

5.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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