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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负责人:刘宏波

办公电话:0631-5667978

机构职责:

1.承担教育科学研究规划拟定及实施工作。

2.承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教学研究、服务指导、成果推广工作。

3.承担骨干教师与教育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工作;承担教学业务和教师专业称号评选的事务性工作。

4.承担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协助市招生考试院完成学业水平考试及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相关工作。

5.承担教育信息化的研究指导和教育技术装备的评估服务工作。

6.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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