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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与妇幼家庭科

负责人:徐军丽

办公电话:0631-5621991

机构职责:

1.负责开展中医药工作调查研究,组织落实中医药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参与中医药相关医改工作。推动中医药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组织推进全区中医药法制建设,推动贯彻落实上级中医药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全区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注册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工作。

2.负责促进中医药理论方法的传承、发展和创新。指导中医药技术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推进中医药经典研究,促进中医药知识推广应用。负责中医药科技创新、科研项目管理以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指导中医药科教协同,推进中医药科研条件、能力建设。负责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等。

3.参与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实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区健康产业项目,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承担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工作,推动中医药文化和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4.指导全区优生优育工作,落实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5.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工作。

6.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参与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7.贯彻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8.指导开展全区托育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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