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高区社会事业局>内设机构

退役军人工作科

负责人:李超

办公电话:0631-5668689

机构职责:

1.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2.负责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3.组织落实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属优待、抚恤、走访慰问等工作。

4.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受理、申报革命烈士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5.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