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建强拆决字〔2024〕第4号
违法当事人:段雨坤 电话:15266100000
住址:环翠区文化东路38号201室
本机关于2024年5月20日以《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威高建限拆决字〔2024〕第4号]对你依法作出了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并于2024年5月20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你送达。但你在规定期限内未自动履行,经催告后仍拒不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自你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对你位于威海高区西北山路路东49号楼北侧车库出入口的砖混结构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威海任一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人:张以政、姜莎莎
联系电话:0631-5629317
联系地址:高区科技路158号怡园街道办事处213室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