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000004359440C/2025-002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高区党政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领导干部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5-04-08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政策解读人:高区社会事业局局长邹文政
主持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的区别有哪些?
邹文政:经营性公墓是按照市场调节的方式来提供安葬服务的,具有一定的营利性质。而公益性公墓是由政府或者村居建立的,按照政府调控的方式提供骨灰安葬(放)服务的非营利性公共设施。目前,我们高区没有经营性公墓,都是公益性公墓。
主持人:我区目前公墓类型有哪些,都分布在哪里呢?
邹文政:目前,我区共有7处农村公益性公墓、60处历史埋葬点,其中初村镇一处镇级公益性公墓(三观山公墓)、田和街道一处街道级公益性公墓(孝安园公墓),其余农村公益性公墓及历史埋葬点分布在全区三个镇街。
主持人:如果要建设公益性公墓的话,选址有什么要求吗?
邹文政: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有一些地方是禁止进行公墓建造的,比如耕地、林地,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地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区域。另外申请建设公墓需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殡葬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等;选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同时作为公益性公墓,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开展营利性的活动。新建公墓要符合节地生态的要求,做到墓穴小型化、墓区园林化。
主持人:申请建设公益性公墓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呢?
邹文政:公益性公墓分为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及城市公益性公墓在申请建设时应当提供申请报告,《公益性公墓管理章程》、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的意见,被占用地权属证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分局、区农业发展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等部门的审核意见,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主持人:公益性公墓的主管部门是谁?公墓所在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有什么责任?
邹文政:区社会事业局是全区公益性公墓管理的主管部门。公墓所在的镇政府和街道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做好辖区内的公益性公墓管理工作。除了区社会事业局和各镇街外,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发展局、市公安局高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等有关部门也有各自的对应职责,各部门共同做好公益性公墓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