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000004359440C/2025-005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高区党政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清理 |
成文日期 | 2025-06-26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关于继续执行《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等区管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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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评估,决定《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等4件区管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继续执行的区管委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标注有效期。
附件:继续执行的区管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继续执行的区管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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