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们公司是一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最近在隔壁市接了个装修的活儿,这个月的工程款到手超10万了,但是整个季度加起来不到30万,想问这种情况需不需要在隔壁市预缴增值税啊?
A:您好,这个问题,得看您是按月纳税还是按季纳税。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或者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文件规定里还说了,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所以,如果您是按月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为您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那么您需要在超出的当月在建筑服务发生地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如果您是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因为您季度销售额没超过30万元,就无需预缴增值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