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关键时段,为扎实推进高区岁末年初重要时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压紧压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近日,威海高区安委办通报了近期依法查处的2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以案例明纪、以警示促整改。
案例一:辖区某企业应急演练弄虚作假
近期,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某日用品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25年机械伤害、灼烫事故演练记录照片与2023年演练记录照片雷同,涉嫌提供虚假情况。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12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其主要负责人作出警告并处2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安全提示:应急演练是检验和提升事故应对能力的“实战模拟”,其根本目的在于发现问题、完善流程、锻炼队伍。若为应付检查重复使用过往照片、编造演练记录,让演练沦为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则不仅完全背离初衷,更将导致企业应急预案成为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一旦真实事故发生,人员缺乏有效处置经验,程序混乱无序,必将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清醒认识:对演练弄虚作假,就是对生命安全极端不负责任。
案例二:辖区某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气体检测仪故障失效
近期,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某食品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四合一”气体检测报警仪器故障失效。该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安全提示:安全设备,特别是气体检测报警仪等监测预警装置,是守护作业人员生命的“哨兵”和“眼睛”。其失效,意味着对潜在危险丧失感知能力,如同在雷区“蒙眼行走”。本案中有限空间作业气体检测仪失效,暴露出企业在设备日常维护、定期检定、使用前检查等环节存在严重管理漏洞。“重购置、轻维护”的思维,实则是将安全生产寄托于侥幸。
上述2起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仍存在思想麻痹、管理虚浮、责任空转等突出问题。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扛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类似风险隐患,真正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付诸行动,共同守护全区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