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行审依注字〔2026〕4号
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瑞祥和馒头店等273家经营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单位:
你单位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至今仍未办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注销手续。本单位已分别于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18日发出公示信息,限期内未收到你单位的陈述申辩、听证要求和其他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单位决定依职权注销你单位的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你单位的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被本单位依职权注销后,应当停止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经营活动,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同步作废。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任一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