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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区建设领域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序号检查事项名称编制依据检查形式检查范围和内容计划联合部门月度时间安排检查目标任务
1对城乡建设档案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1.《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住建部令第47号,2019年3月13日实施)第三条
2.《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2005年5月建设部令第136号,2019年3月住建部令第47号修改)第三条
现场检查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是否按规定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项目档案进行检查;对建设单位移交的建设项目档案是否规范、完整、及时进行检查
9月—11月城乡建设档案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规范、完整、及时归档
2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1.《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第五条
2.《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20年7月通过)第四条
3.《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3号)第二十条
现场检查检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的各项规定,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4月—12月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履行相应职责,依法依规从业,确保按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要求实施。
3对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检查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五条
2.《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999年4月通过,2010年9月修订)第五条
现场检查检查勘察设计成果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4月—12月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4对勘察设计市场行为与资质的监督检查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第五条
2.《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0年9月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第五条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2016年9月修订)第二十一条
现场检查检查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和资质合规情况
4月—12月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确保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合规。
5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改)第五条现场检查检查证书和执业印章是否在有效期内;对其权利和义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并核查是否存在“挂靠”注册的行为;检查其执业业绩,核查其执业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有超越国家规定的执业范围执行业务的情况
4月—12月确保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规执业。
6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1.《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2006年1月建设部令第148号,2015年1月修订)第四条
2.《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第六条
现场检查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
4月—12月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符合抗震设防标准。
7对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第三十六条
现场检查检查证书和执业印章是否在有效期内;对其权利和义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并核查是否存在“挂靠”注册的行为;检查其执业业绩,核查其执业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有超越国家规定的执业范围执行业务的情况
4月—12月确保注册建筑师合规执业。
8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条
2.《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现场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
4月—12月规范建筑垃圾处置。
9对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监管1.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2014 年印发)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三条
现场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做好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4月—12月规范环卫运营单位工作。
10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
3月—12月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符合要求,预防安全事故
11对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1.《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现场检查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行为、继续教育情况等
3月—12月确保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到位,规范执业行为
12对投入使用的特殊建设工程是否获得消防验收许可的行政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现场检查消防验收许可情况
3月—12月确保特殊建设工程依法获得消防验收许可
13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现场检查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行为规范、检测报告真实性等
3月—12月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规范运营,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14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现场检查工程实体质量、质量控制资料、原材料及构配件质量等
3月—12月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15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现场检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审批流程及档案
3月—12月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工作规范、合法
16关键岗位到岗履职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六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现场检查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月—12月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7危大工程管控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条
现场检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现场实施情况等
3月—12月确保危大工程管控到位,防范重大安全事故
18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2.《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条
现场检查企业资质、生产质量控制、原材料检验等
3月—12月确保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19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生产管控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
3月—12月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控到位
20建筑施工企业现场施工质量管控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现场检查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质量验收、质量通病防治等
3月—12月确保建筑施工企业现场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1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条
现场检查设备备案、安装拆卸、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等
3月—12月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范
22建设单位履行质量安全责任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六条
现场检查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责任落实情况
3月—12月确保建设单位履行质量安全责任
23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行为的监督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四条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十四条
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九条
现场检查建筑业企业资质合规情况;统计年报是否如实、按时上报;是否纳入信用管理。营业执照;办公场所证明;项目合同及档案;抽查到的相关人员证书、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明细。
4月—12月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
24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通过,2017年12月修正)第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1月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四条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条
6.《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33号)第三条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三条
9.《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2011年1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第六条
10.《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2004年9月6日印发)第二条
现场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行为;施工企业:检查项目负责人是否与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一致,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情况;监理企业:检查项目总监是否与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一致,项目总监在岗履职情况;落实实名制管理及“一书两金一户一卡”等制度情况
4月—12月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持续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推动形成利于建筑业企业与工程建设健康发展环境的良好局面。
25对监理企业开展监理活动的监督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现场检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企业主要人员配备达标情况;项目现场主要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履约情况。
4月—12月切实规范监理市场秩序和行为,进一步推动落实监理工作责任,提升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26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1998年7月20日颁布,2018年3月19日修订)第四条
2.《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995年10月通过,2004年11月修改)第七条
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五条
4.《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五条
5.《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第四条
6.《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鲁建发〔2009〕11号,2009年6月15日发布)第三条
7.《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995年10月通过,2004年11月修改)第三十四条
现场检查销售现场公示信息检查
4月—12月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管理,减少商品房买卖双方因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矛盾纠纷,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
27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督检查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1998年7月20日颁布,2018年3月19日修订)第四条
2.《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995年10月通过,2004年11月修改)第七条
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五条
4.《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五条
5.《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第四条
6.《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鲁建发〔2009〕11号,2009年6月15日发布)第三条
7三十四条
现场检查开发企业资质检查
4月—12月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28城镇燃气行业监督检查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
2.《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条
3.《山东省燃气安全检查监督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现场检查(一)依法组织开展燃气工程建设和经营活动情况;
(二)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三)落实安全培训、宣传情况。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抢险抢修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宣传安全使用常识,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开展情况;
(四)企业落实燃气设施设备的检查保护、检测检修、更新维护的情况。包括各类压力容器、阀门仪表等的检验检测等;
(五)燃气储存输配、调压计量、灌装以及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警示标识、通讯电力、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设备的配备管理等;
(六)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机构、计划,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编写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等;
(七落实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包括:制定修订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器材准备、事故应急演练和处置等;
(八开展燃气用户安全服务情况。包括:建立用户档案、开展安全宣传、定期入户安检、报修电话畅通及抢修及时、按与单位用户签订供应合同供气等;
(九)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包括:制定检查计划、检查记录完整、隐患处置及时等;
(十)依法依规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及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

4月—12月确保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有序运营,提供合法合规合格的城镇燃气供应服务。
29对燃气经营者的监管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
2.《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条
3.《山东省燃气安全检查监督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现场检查
4月—12月确保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有序运营,提供合法合规合格的城镇燃气供应服务。
30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充装)企业的检查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
2.《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条
3.《山东省燃气安全检查监督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现场检查
4月—12月确保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有序运营,提供合法合规合格的城镇燃气供应服务。
31对城市道路施工的监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条现场检查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管理是否达标
4月—10月市政道路建设施工企业施工建设期间工程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
32对城市道路现场的检查《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一条现场检查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管理是否达标
4月—10月市政道路建设施工企业施工建设期间工程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
33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一条现场检查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质量是否达标
1月—12月确保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运行维护良好。
34城市防汛的检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七条现场检查防汛企业设备维护情况及物资储备情况
5月—10月确保防汛设施设备物资储备充足可用。
35对城市照明的监督检查《城市照明管理规定》(2010年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第二十一条现场检查城市照明情况
1月—12月确保城市照明设施正常使用,保养良好。
36对城市道路挖掘现场的检查《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现场检查是否获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是否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现场是否出现违规行为;事后是否对道路进行还原维护。
5月—12月确保城市道路挖掘手续齐备,现场管理有序。
37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工程招投标是否合规;施工过程施工质量是否达标;施工过程是否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是否会产生扬尘。
5月—11月规范园林工程建设
38对城市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的监督检查《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四条现场检查、书面检查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施工过程施工质量是否达标;施工过程是否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是否会产生扬尘。
5月—11月规范城市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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