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意见公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公众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治大气污染,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进一步推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起草了《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6年8月23日前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0631-5620268
通讯地址:威海环翠区文化西路288号东附楼
电子邮箱:gqhbwfk@wh.shandong.cn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
2026年7月24日
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公众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治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现就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域。
二、禁放时间
自通告施行之日起,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规定,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施行日期
本通告自2026年 月 日起施行。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
特此通告。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 月 日
《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生活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安全问题和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现行《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中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禁放区域已难以适应城市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拟调整扩大禁放区域。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根据管委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研究起草了《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烟花爆竹禁放范围。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明确了划定、调整禁止燃放区域的相关规定。其中根据《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第七条: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可以根据需要,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三、出台的目的
旨在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有效防治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推动形成文明、低碳、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重要举措
结合我区实际需要,并参考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秉持审慎原则,该通告对原规定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范围进行了扩大,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区域内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新旧政策差异
《通告》共分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放时间、法律责任、施行日期和其他事项五个部分。与现行规定相比,主要变化是禁放范围由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初村镇所辖区域内的204 省道以东、和兴路以北、双岛湾以西区域扩展至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域,其余要求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