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1000004359440C/2026-005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高区党政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多形式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6-09-18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一、制定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生活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安全问题和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火灾、伤人、噪声扰民、空气污染等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安全与环境投诉逐年增多。为消除安全隐患、巩固环境治理成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调整工作,印发《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筑牢公共安全与生态环境双重防线。
二、划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通告。
三、出台目的
全面筑牢安全防线。辖区高层建筑集中、山林防火任务重,全域禁放可从源头降低事故风险,守护群众生命财产与城市运行安全。稳步提升环境质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排放颗粒物等造成空气污染,同时产生噪声扰民。实施全域禁放,可同步改善大气与声环境。
四、主要举措
一是实行全域禁燃管理。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自2027年1月1日起,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落实全链条规范监管。针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理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理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开展多元协同综合治理。同步落实烟花爆竹禁放与噪声管控要求,通过常态化宣传引导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转变传统燃放习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共同营造安全、安静、文明的节日及日常环境。
五、禁放范围变化
原禁放范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初村镇所辖区域内的204省道以东、和兴路以北、双岛湾以西区域。
现禁放范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域。
六、政策解读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 联系电话:0631-5620081
相关文件: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