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佳胜拉面馆等47家食品经营单位因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已依法终止,但未依法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单位拟对上述食品经营单位所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公告期内,相关经营主体如对上述拟注销事项有异议,请与我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631-5620899)。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单位将依法作出注销决定并向社会公示。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