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需办理的证件

政 策 规 定 办   理   指  南

生育一孩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1、到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填写《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夫妻双方签字;2、提交结婚证(属再婚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合影照片1张;3、街道办事处(镇)发证。

生育二孩

《生育证》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

1、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二孩生育计划审批表》;2、提交结婚证(属再婚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女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家庭合影照片1张、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其他证明;3、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镇)对有关证件、证明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区社会事业局审批;4、社会事业局审核、发证。
流入外地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成年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行《婚育证明》制度.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30日以上,跨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赴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居住生活的成年育龄人员(15-49周岁),应当凭有效证明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

1、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申请;2、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1张;3、街道办事处(镇)审核、发证。

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凭证享受以下奖励:(1)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10元的奖励费;(2)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的退休金;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1、本人申请,并填写《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申请表》; 2、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核实;3、街道办事处(镇)发证。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核实,并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中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联签字盖章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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