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及《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高区财政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whctp.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高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市火炬大厦1504室,邮编:0631—264209,电话:0631—5623826)。
一、概述
2012年,高区财政局在党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扎实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区政务信息网以及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及时、有效地主动公开财政信息,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公开与群众咨询公开相结合,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度”,着力提高财政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服务群众需要;在制度建设上,继续完善各种制度规章,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在平台建设上,完善高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以及实效性;在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方面,也取得突破性进展;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社情民意调查月”和“深入企业大走访”活动,累计接待群众来访76人次,电话户访12户,征求意见建议103条,走访企业6家,累计回复群众意见建议103条,回复企业意见建议11条,群众和企业满意率100%。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班子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高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组织健全;适时增加了办事机构人员,按照对口原则和工作职责,信息公开工作仍由局办公室负责,现有兼职人员5名,其中科级职数1名。
(二)加强了制度考核。根据《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威高管办发〔2008〕3号)要求, 制定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2012年财政局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督促局属各科室重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搭建了新的平台。按照管委统一部署,搭建了财政局对外公开网站,进一步增加了对外公开手段,提高了信息公开能力。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从内容分类看,主要是其他信息,共93条;从渠道和形式看,网上公开87条,其他形式公开9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财政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保密法》等有关规定,部分信息不予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财政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具体工作中,财政局非常重视公众咨询的受理和答复,全年共受理和答复咨询累计受理咨询911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654人次,电话咨询5458人。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财政局所有纸质公开资料全部免费,其他资料邮寄等费用根据情况而定,原则上予以减免。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接到上报相关公开信息后,局办公室对拟发信息进行保密安全审核,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信息公开小组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公开,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中,目前还存在公开的信息不全面、公开渠道较单一、公众知晓率不够高等问题,我们将加大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的公开力度,利用区管委政府信息网和服务窗口及时、准确地为公众提供服务。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2年,我局根据机构人员调整情况,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名单进行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