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高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高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hctp.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市文化西路288号,电子邮箱:whgqzwgk@wh.shandong.cn,邮政编码:264209,办公电话:0631—391918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区管委会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持续提升行政效能,公开质量和实效取得明显提升。
1.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做好政策信息公开。2023年,全区共公开信息16500余条,其中,门户网站信息4200余条,微信公众号信息9600余条。主动公开管委及党政办文件23件,公开率、关联率和保密审查率均达100%,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二是提高文件解读质量。2023年已发布政策文件8个,采用在线访谈、图文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等不断丰富解读形式,凡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配发解读文件,解读率达到100%。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召开的21次区级会议,以及财政信息、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通过视频解读、图文解读等方式进行公开,完善信息要素,优化公开方式,从而有效提升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覆盖率和社会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的便利性。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高区管委会共收到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协助上级调查处理6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和房证办理等领域,均按时予以答复,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导致的行政复议或败诉案件。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对办件问题源头的协调处理,通过沟通协商,申请人主动撤回信息公开申请3件。通过调整网上依申请公开端口、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政务服务网服务事项3项措施,确保对申请人依法作出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制定下发了《高区2023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8个文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目标任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部门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了信息公开机制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4.平台建设方面。健全管委网站、新媒体监管机制,定期对错敏词及更新超期问题进行监管,提前监测预警,组织自查自纠各类问题695次,推进信息公开“零差错”。拓展线下公开的渠道与路径,组织区内14个部门、单位及3个镇街开展“阳光透明,公开入威”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促进政务公开“零距离”。
5.监督保障方面。强化组织领导,管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和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亲自作出批示推进实施。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并印发《高区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确保年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专题培训2次,累计培训130余人次,有力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1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424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05 | ||
行政强制 | 227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45.9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整体水平与公众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仍存在政务新媒体发挥作用不显著、政民互动效果不深入、错敏词时有出现、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优化主动公开内容。健全政府信息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及管委重点工作,动态调整《高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科学调整网站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对涉及民生、住房、医疗、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等涉及群众生活及企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信息要及时公开,创新公开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按年度对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二是优化依申请工作办理。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用好依申请公开线上办理系统,确保按时限依法依规对申请人作出答复。完善依申请公开源头化解机制,通过沟通协商、主动公开等方式解决申请人诉求问题。对涉及多个部门或地方的申请事项,加强部门联动、会商协调,减少因政务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
三是推动政务新媒体建设规范化。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避免出现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不清、信息质量不高、审核把关不严、管理底数不清等问题。加大新媒体备案审查力度,杜绝未报备即上线启用的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定专人运维,确保各部门政务新媒体安全有序运行。
四是提升政策解读多样性。明确政策解读工作要求,包括解读主体、解读程序、解读范围、解读形式、解读内容等,提高政策解读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增强政策把握、解读要点和回应引导能力,广泛运用在线访谈、视频解读、新闻发布会等政策解读形式,凡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配发解读,增强文件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方面:2023年,高区管委会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相关情况。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面:2023年,高区管委会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
3.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大抓经济、社区治理、重点民生等领域,丰富公开途径,拓展公开范围,提高公开实效。指导区直各部门、各镇街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分工,定期调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逐项推动落实。
4.其他方面:一是广泛开展线下政民互动。组织区内14个部门、单位及3个镇街开展9场“阳光透明,公开入威”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代表及群众524人次参加,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推动政务服务、改善民生等领域与政务公开深度融合,征集意见建议168条并采纳102条,做好意见建议的办理和反馈工作,搭建政府与企业、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促进政务公开“零距离”。二是深度谋划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以数字政务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集成化、高效化、智慧化”,高标准打造综合性专区,通过新媒体开辟“惠企便民政策服务包”专栏,在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同时,助推“群众跑腿”向“数据直达”转变。三是在全市首创“门口政务e站”。在全区243个小区3800栋楼约15000个单元设置“门口政务e站”,“一码集成”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适合“掌上办”“网上办”的100多个事项,通过群众扫描“门口政务e站”二维码,直观查看政务地图、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将政务服务由“最后一公里”缩短到“指尖一厘米”。
一图读懂——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书